关于举办2008年分析工技师、高级技师 培训取证班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配合技能与薪金挂钩及社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贯册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培养企业高技能人才的有关会议精神,根据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将于2008年4月开始举办分析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取证班,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省、市劳动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可登陆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一)技师报考条件 1. 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 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龄8年以上(计算机类5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 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高等大专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本专业工龄满2年(含2年)以上的; 5. 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6. 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二)高级技师报考条件 1.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或 2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工 作满1年(或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龄时限 按申报者报名时间截止。 二、培训方式、时间和上课地点: 培训采用半脱产形式、面授和自学相结合。每周面授时间二天(可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全期学习时间三个月左右。 上课地点:广州市化工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一号大院内)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址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技术等级证书、单位工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用于报名时核对,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复印,交鉴定所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并填写《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申请表》,由鉴定所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另备黑白大一寸相片八张;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一号大院广州化工教育培训中心综合管理部; (三)报名时间:4月份班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5日。另外我中心常年接受报名和咨询,每报名满30人即开班。 办公时间:8:00--16:15(星期六、日休息); 四、收费标准:(包括培训费、实操练习费、材料费、教材、鉴定、办证费) (一)技师2150元;2、高级技师2600元; (1)广州市的在职职工或失业人员可以参加政府“金钥匙”培训工程资助。(详情请登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其他人员可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优惠学费。 五、联系办法: 杜老师(85534410) 陆老师(13556156227) 孙老师(33303088) 传 真:85534410 广州市化工教育培训中心 200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