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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30万元罚单 化工厂无视

      安全预评和项目审查尚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贵州省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下简称宏盛公司)就开始一边生产一边进行项目扩建施工。省安监局去年10月获悉此情况后,先后在去年10月、12月和今年3月三次向该公司下达停止建设的整改通知,并于日前开出我省安全生产行业最高的行政罚单——30万元。

    3月18日,位于安顺市西秀区的该公司门口,看见其生产区域内的烟囱冒着浓烟,路边有两名工人在焊接铁管。

    从贵州省安监局获悉,去年10月,省安监局危化处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进行扩建年生产能力15万吨的危险化学品合成氨工程时,是一边用原有的设备生产合成氨,一边进行扩建工程,该行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是明令禁止的,且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安全预评价和项目审查等手续,一旦发生合成氨泄漏、爆炸,将会造成人身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去年10月11日,省安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书,要求该公司停止施工建设。

    省安监局在两个月后对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并未停工,仍然是一边对扩建工程进行施工,一边进行合成氨的生产,当即又下达了督促该公司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函文。今年3月5日,省安监局再度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公司仍然在生产、施工。省安监局再次责令该厂停止施工,并开出30万元的罚款处罚书。

    省安监局安全检查专员介绍,省安监局第一次对该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扩建中,其高压机电设备防护罩,施工场地内作业的电线是裸线、电焊产生的明火在合成氨生产厂房旁边等违反安全生产的规定,而合成氨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在生产时不能有明火接触。

    “该公司生产的是合成氨,如果违规施工导致生产上发生合成氨泄漏,以及在工厂旁进行扩建产生的焊花导致爆炸,对其所处的大西桥镇造成的损害难以估量。”3月18日,省安监局居荣副局长告诉记者,“目前,省安监局未接到该公司有关安全预评价和项目审查的申请报告。”目前,省安监局在继续追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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